日期:2021-10-03作者:网友整理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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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那么,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会直接纳入失信黑名单吗?
网友咨询:离婚后,协商抚养费无果,我想起诉强制执行,听说强制执行后还不履行的能进入黑名单是吗?黑名单都会影响他那些行为?我能不能不要钱,要他和孩子断绝父子关系吗?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许建斌律师解答: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会直接纳入失信黑名单。
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会进入黑名单。
拉入黑名单后,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要钱就可以要孩子和另一方断绝父子关系,中国法律也不存在在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详细情况判决。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续、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许建斌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详细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别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别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知名大学法学和人力资源治理专业,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现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多个街道居委法律顾问,东方人民调解中央特邀调解员,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制课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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