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5-30作者:网友整理人气:
“小夫妻”之家庭须知 第三篇:离婚冷静期
进入2021年,民法典已经施行。之前,大家一直都在谈论关于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进而出现了类似“21年开始离婚变难!”的各种资讯。甚至在20年底,有媒体报道“离婚冷静期实施前,民政局离婚人数是平时3倍”。
但大家都以为离婚冷静期是30天,但其实不然,离婚“冷静期”最长可达60天!
一、登记离婚第一次申请,30天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即使夫妻双方去申请离婚,不会直接就办理成功,反而是给他们30天的冷静时间,这30天内夫妻其中任何一方都以反悔,去撤回离婚申请。
二、登记离婚第二次申请
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假如夫妻双方仍愿意离婚的,还得在申请离婚后的第31天至第60天内,夫妻双方亲自再去申请发放离婚证,才能真正地离成婚。不然,依然是未办理成功离婚登记。
所以说,离婚冷静期实际上最长可达60天!甚至多上几天,因为民政局是工作日上班,所以假如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话,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那比如最后一天是10月1日,根据今年的假期安排(可参考)那可能要到10月8日才是最后一天。
其实,离婚冷静期制度是很必要的,不止可以拯救一段婚姻,一份感情,一定程度上,阻止了误会和冲动造成家庭分裂的最大矛盾。离婚不像是谈恋爱时说分手那么简朴。
假如说,婚姻登记是在法律上把两人及他们背后的两个家庭亲密结合在一起;那离婚就是要把这种亲密结合进行分割;这种分割不止是对夫妻两人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还可能涉及孩子的抚养问题和共同财产问题;
这些问题有些时候是很尖锐的,可能你们只是小误会、小矛盾,但一旦提出离婚,便涉及到这些实际问题,而将矛盾放大,最终不可挽回。
小法师建议不要容易说出“离婚”这两个字,不要因为“一时之快”,可能后悔终生。
本人常驻昆明、北京两地,律师团队成员包含北京、河北等地执业律师,有这些地方法律服务需求的可以私信我,我为你们推荐律师。
(其他地区的案件我们同样可以代理的。但外地案件需要出差,所以收费会更多,因此本人更建议大家找当地的律师。究竟已经产生损失,尽量减少支出更多的维权成本。)
来源:土味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