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8-21作者:网友整理人气:
再婚夫妻由于是属于再婚,不是原配,所以说在很多的方面都是不能享受到原配拥有的待遇的,很多就想知道再婚夫妻是否拥有相应的继续权呢。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谢增阳律师解析。
再婚夫妻有没有继续权
被继续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按遗嘱继续,否则按法定继续;
再婚对象作为夫妻财产的共有人,首先享有夫妻共同财产一半;
剩下的为被继续人的遗产,按法定继续,其配偶(现任)、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第一序位继续人;
同一序位继续人之间,原则上平分遗产;
对分配份额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续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继续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续: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续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续人继续,第二顺序继续人不继续。没有第一顺序继续人继续的,由第二顺序继续人继续。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续人的子女先于被继续人死亡的,由被继续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续。代位继续人一般只能继续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续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续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续人继续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别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续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续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续人共同生活的继续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续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续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续人以外的依赖被继续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续人以外的对被继续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续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续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续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谢增阳律师补充:
继续权特性
继续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继续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继续权的标的是遗产
继续权是继续人于被继续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答应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续权丧失的条件
继续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故意杀害被继续人的(绝对丧失)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续人的(绝对丧失)
遗弃被继续人或者虐待被继续人情节严峻的,继续人因遗弃被继续人或者虐待被继续人情节严峻而丧失继续权的,属于继续权的相对丧失。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峻的(绝对丧失)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峻的,当然丧失继续权。
来源:土味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