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深情,句句撩心-触碰心灵的话
日期:2021-08-21作者:网友整理人气:
结婚男方家给女方彩礼不是必须的,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给付彩礼是一种风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哀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来源:土味情话
本文地址:https://www.26681.cn/ltqh/70370.html
上一篇:妻子有收入丈夫要给生活费吗(我每月还给她5000生活费)
下一篇:离婚期间女方有权要生活费(女方提出离婚要经济补偿可以吗)
撩妹搭讪 约会表白 恋爱相亲 星座爱情 聊天情话 语录短句 姻缘运势
Copyright 2019-2021 触碰心灵的话--土味情话,表白情话,搭讪开场白,甜蜜深情,句句撩心! 百度地图 TAGS标签 粤ICP备2021090163号
免责声明:本站图片、文字内容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声明:本站点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