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3-22作者:网友整理人气: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离婚对方不愿意抚养孩子怎么办理这个问题,离婚判决小孩要双方抚养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男方与女方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或母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人民法院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详细情况妥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关司法解释规定:“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峻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承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达成变更协议的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仅以自己经济条件好的为由哀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院不予支持。
假如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愿意随经济条件好的父方或者母方共同生活,法院可以支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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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感谢悟空邀请,往返答离婚后只要孩子抚养费却不给看孩子这个问题。我很生气也很无语,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目光短浅,不计后果的父母呢?
2、父母离婚,孩子是最无辜的了,生在你家不是他意,大人离婚也更不可能是他的错,可他小小年纪却要因此承受很多,不完整的父母之爱,缺乏安全感,更可怜的是成为父母某一方的私有财产,作为打击和控制另一方的筹码。婚都离了,往日的恩怨俱已清零,孩子的健康成长才是大事,所有的联系都应该围绕着这个中央。说两个身边的例子,大家评论评论,怎样才是最好的办法?
3、两件事的主角都是我同事,我们是省类一级站,所以员工很多,A同事书香门第,技校站务专业,性格温柔,又正值青春,同学同事中都有追求者,不知她怎么看走了眼,嫁给了一个妈宝男,婆婆强势到上门打了女亲家一耳光,交恶如此,同事就离了婚,孩子归男方抚养,同事付抚养费。奇葩的事来了,当事人妈宝男云游四方,不足五岁的女儿留给奶奶照顾,那可恶的前婆婆就只要抚养费,不给同事看孩子,还灌输孩子她妈妈抛弃她不要她,小学时同事还在课间偷偷送些零食看看她,初中就陌生了,高中更不愿见面了,18年考上大学都没通知她妈妈,我同事一直未婚,骨肉分离的煎熬让她无比的沧桑,前婆婆虽然把孙女带大,培养上大学,但女孩性格内向,单亲家庭的痛会是她心中挥不去的阴影。奶奶这一生,有孙女陪伴,或许还有成就感,但一旦奶奶老去,丢下这不知爹疼娘爱的姑娘该多么的孤单?
4、B同事是个年轻的美女,身材好颜值高,具文艺气质还兼幽默细胞,自身条件好,也找到了好儿郎,一时间郎才女貌天作之合,非常的登对,可是好景不长,狗血剧临,男方出轨,同事义愤难平,净身出户离了婚,孩子也归男方抚养,也是奶奶照顾,同事给抚养费。但B同事的前婆婆非常明理,说你是她妈,随时可以来看她,还常常打电话沟通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因为家庭氛围宽松,小女孩心理健康,待人接物落落大方,后来B同事再婚,她便像个小蜜蜂,两个家两边酿蜜。爱孩子,就要让他得到更多的爱,孩子因为被爱,才具有爱的能力,才能享受爱回馈爱。
5、所以,只要你对孩子没有负面影响,你可以先礼后兵,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找长辈,朋友做工作,实在不行就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来捍卫探视权。
1、口口声声说爱孩子,离婚时却不愿意抚养孩子,这是什么心态?
2、只能说人心变坏了,自私了,最可怜的是孩子!两个人结婚生了孩子;他们可能当时还是孩子。离婚时谁都不要孩子也有可能。虽然他们肉体长大但人的思想还没有成熟。
3、双方也许还想要结婚,所以这时孩子就不在是他们的宝贝了;反而在利益中认为是包袱了。拿自己的孩子当成物品自然不想承担责任,不愿意要孩子了。
4、所以年轻人;结婚后要想幸福想要白头偕老,不但要有感情基础和物质基础;也要有责任心,要有包容对方的缺点为对方考虑,由其在生病气愤时可以让步。这是维持家庭和幸福生活的基础,也是双方维持多久的基础。愿天下有情人结成眷属。白头偕老。
1.起诉了,让法律来制裁,这种的比较耗费时间和精力
2.自己心狠一点也不管,这种有点不太人道
3.找对方的爸妈,一般老人喜欢孙子,他们可能会管,可能会要
好了,关于离婚对方不愿意抚养孩子怎么办理和离婚判决小孩要双方抚养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来源:土味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