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9-15作者:网友整理人气: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那么,假如是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分配?离婚时抚养权如何确定?
网友咨询:
预备离婚,有一女一儿,儿子未满两周岁,离婚以后孩子怎么分配?过错主要在男方,男方有外遇,这样女方可以得到多长赔偿?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解答:
孩子一般一人一个.小的判给你可能性大.财产一般均分.你如有证实他有外遇.你可要求赔偿.
一、离婚时如何确定抚养权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详细情况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详细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假如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详细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重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尹兰英律师补充:
二、离婚时抚养权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1、哺乳期内的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详细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哺乳期后的子女
假如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重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专注婚姻家事专业律师(恋爱、婚姻、抚养、赡养、继续、分家析产、妇女维权、反家暴、涉外婚姻家事),长沙市妇联近十年合作维权援助律师,长沙市优秀律师,湖南省公益律师之星,长沙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副主任。
(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定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假如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20条的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尹兰英律师总结:
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详细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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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土味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