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3-11作者:网友整理人气:
子女继续父母遗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呢?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长辈去世后的遗产分割,是一件很复杂而又轻易引起矛盾的事。一旦处理不好,很轻易在家庭内部产生矛盾与纠纷。当下,人们的财富积累愈多,资产种类也是纷繁复杂的,如何处理、怎样分配,这些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呢?子女继续父母遗产分配,子女继续父母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样的,你知道吗?
子女继续父母遗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样的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嘱按照下列顺序继续: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续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续人继续,第二顺序继续人不能继续;没有第一顺序继续人继续的,由第二顺序继续人继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首先明确了法定继续人的范围。
一是继续编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是继续编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三是继续编所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其次明确了法定继续人的继续顺序:
一是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续: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是继续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续人继续,第二顺序继续人不能继续;没有第一顺序继续人继续的,由第二顺序继续人继续。
《民法典》该条规定既有利于合理分配遗产份额,又有利于化解家庭矛盾维系亲情关系,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指的是确定继续份额的基本标准,即在法律继续中应指定同一顺序的合法继续人。 “继续法”第13条明确规定了遗产分配的继续原则。我们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继续人在同一顺序中的份额通常应该相等。这是继续在合法继续中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合法继续人应平等分配继续。法律中的“一般”是指没有特别法律的情况。
2、在特别情况下,法定继续人的继续份额可能不平等。根据继续法的有关规定,“特别情况”主要指:
(1)在分配遗产时,应特殊注重生活中有特别困难和缺乏工作能力的继续人。继续人在生活中碰到特别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时,只能照顾遗产的分配,一旦有了这两个条件,就应该照顾好。
(2)当继续人履行继续权或继续人的继续人被分配继续权时,他们可以分得更多,而不是过分,而不是强制性的。
(3)假如具有支持和支持能力的继续人未履行其义务,继续的分配应分为无或少分。这是继续法中权利和义务一致性原则的重要体现。假如继续人符合下列条件,继续权应分割或分割:1继续人应具备支持的能力和条件;2不负责维护;3,继续人可能同意不平分。
3种“继续”方式分别是赠与、买卖以及继续,前两种是老人在生前处置房产,后者则是老人过世后处置房产,先说说大家最为关心的费用问题:
1、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老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是子女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
2、通过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老人将房产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实际上就属于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所以双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手房交易的缴税方式进行缴纳。例如:房产满五唯一,那么老人无需缴税;子女根据房屋面积等情况缴纳1%-3%的契税。
3、通过继续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强制公证”的规定,所以假如继续人之间无异议,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省下了一大笔公证费用,只需要缴纳一定房产过户时所产生的费用;假如继续人之间存在争议,则需要通过继续公证或诉讼程序继续,那么就需要缴纳一定的或者。
总结下来,假如对于继续无异议的情况下,明显是通过继续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缴纳的费用是最低的。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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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土味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