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3-06作者:网友整理人气:
第三者插足他人婚姻,更多涉及道德问题,在法律上构不成犯罪。但是假如男人出轨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分给了小三,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方有给第三者钱财,原配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第三者归还钱财。想起诉小三,也需要达到几个条件中的一个,原配起诉“小三”索要财产,必须抓住几个要害点。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的,也即两个法律规定的婚姻的重婚。
2、与原配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姻。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哀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要害之一:夫妻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法律保护无过错方的理论观点,就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作为一个整体,是不可以分割评价的。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任何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合法婚姻中的夫或妻,其中一方出轨,在没有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小三”,就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这种赠与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假如出轨方将婚前财产、各自所有的财产、约定部分个人所有财产赠与他人,就没有侵犯无过错方原配的财产权,无过错方原配也就没有权利要求“小三”返还财产了。
要害之二:出轨一方将财产赠与“小三”,无过错方不知情,也没有事后确认
前边我们说了,出轨方隐瞒另一方偷偷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假如不知情的一方出于某种原因,在得知出轨方将财产赠与“小三”后选择默认或者明确表示同意,则事后不能再追讨,因为这属于事后确认,会被认为是夫妻协商一致的结果。例如在吴秀波出轨事件中,吴秀波的妻子为了不让出轨丑闻影响吴秀波的演艺事业,参加与“小三”吴昱霖的谈判,这其中送给“小三”的“分手费”,事后吴秀波的妻子就无法再追回,当然涉及到敲诈勒索罪的赃款是可以依法追讨的。
要害之三:要有出轨方赠与“小三”财产的证据
假如出轨方给予“小三”的是现金,在法庭上“小三”不承认,出轨一方和无过错方原配也提供不出来相关证据,这个官司就不用打了,肯定是败诉。现实之中,出轨一方给予“小三”三百五百、三千五元的小钱,也没有必要打官司索要,要害是赠与“小三”的巨额财产。一般情况下,巨额财产的流动都会留下相应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汇款记录、消费记录、购买凭证等等。假如有心智的“小三”在接受赠与财产时,害怕事后被要回,故意不留下证据,故意毁灭证据,出轨方也不配合的,无过错方原配这个官司还真不好打。
要害之四:证实出轨方与“小三”的不正当男女关系
为什么将这一点放在后面来讲,是因为与前边几条相比较,这条显得不十分重要。就算无法证实出轨方与“小三”存在不正当男方关系也不要紧,因为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偷偷赠与任何一人,都侵害了不知情的一方的财产权,不知情一方都有权撤销赠与行为,要求返还财产。当然,假如有证据证实这一点最好,因为婚外情行为违反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出轨方赠与“小三”财产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反之,作为无过错方的原配更应该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
要看详细是因为什么原因起诉小三。假如是因为小三打了自己,造成了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一年。假如小三欠债不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民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哀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别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来源:土味情话